1.1 项目名称:川渝高竹新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司债券发行综合服务商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债券规模:川渝高竹新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2.2招标范围:本次招选的综合服务商全面负责川渝高竹开发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承销、评级、法律、审计、可研咨询机构等:
(1)设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方案重点规划“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发行规模”、“期限结构”、“募集资金用途”、“团队人员情况”等方面;
(2)组成本期公司债券工作团队及相应配备;
(3)完成发债所需的评级、可研、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工作;
(4)协助招选人完成发债所需的担保工作;
(5)制作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申请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撰写申报材料、配合发行人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公司债券发行所需的相关文件;
(6)承销公司债券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7)提供公司债券发行、发行后续等服务。
2.3债券发行期限:7年以内。
2.4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息偿付结束止。
2.5服务地点:中国境内;
2.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7发债要求:原则上中标之日起150天内完成资料整理,并协助招标人报批至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若遇监管机构审核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发债时间延后,需双方协商后调整发债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确认服务完成止。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2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没有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3)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
(4)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未被国家、重庆市、四川省(含省、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3近三年(2021年至今)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4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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