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大冶湖区域排涝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冶湖区域。
建设规模:全阶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设计服务须通过堤防达标建设、闸站建设改造、港渠治理等工程措施,提高大冶湖南北岸的排涝能力与防洪能力,解决大冶湖区域洪水灾害问题。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约2.5亿元。
2.2 招标范围:全阶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设计服务包括完成本项目可研编制;环评、水土保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专题;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工程测量、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及概算编制等工作(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审批要求)直至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及项目实施阶段跟踪服务;
2.3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设计要求,同时必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和工程勘察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总投资大于或等于1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 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请登录)
5.2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 30日23时59分止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份,售后不退。(支付方式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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