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撮镇镇西涧路(汊涧路-大彭路)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撮镇镇西涧路(汊涧路-大彭路)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发改投〔2023〕584号
1.4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撮镇镇西涧路(汊涧路-大彭路)建设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
2.5建设地点: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大费社区
2.6建设规模:本次西涧路建设西起汊涧路,东至大彭路,总长约30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8米。
2.7合同估算价:867.31万元
2.8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8月13日1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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