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2024-2026年度商业保险集中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人员险采购内容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被保人 |
保险内容 |
保险期限 |
1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与服务机构、所属供应商及合作伙伴的各类从业人员(年龄16-65周岁) |
详见附件1合同格式 |
协议有效期2年。 |
2 |
雇主责任保险 |
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与服务机构、所属供应商及合作伙伴 |
||
3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与服务机构、所属供应商及合作伙伴 |
1.2.2车辆保险采购内容
序号 |
险种 |
保险金额(万元) |
被保人 |
备注 |
1 |
交强险+车船税 |
按政策规定 |
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与服务机构、所属供应商及合作伙伴、施工小队车辆所有人 |
由中标的主承保人(共保人1)独家承接 |
2 |
机动车损失保险 |
按车辆实际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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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者责任保险 |
选择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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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
按核定座位,每座选择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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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
第三者责任选择2-5 |
||
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
驾驶员选择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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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
乘客每座选择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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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选择5-10 |
说明:
(1)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2120万元(含税),最终采购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本保险期限为协议有效期2年。
(3) 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技术服务要求)。
(4) 本项目划分3个份额,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预计中标金额如下:
共保体成员 |
共保体份额 |
人员险预估中标含税金额(万元) |
车辆保险预估中标含税金额(万元) |
主承保人(共保人1) |
49% |
931 |
220 |
共保人2 |
33% |
627 |
/ |
共保人3 |
18% |
342 |
/ |
合计 |
100% |
1900 |
220 |
总计 |
/ |
2120 |
特别说明:★(1)中标形式为多个投标人共同承保,组建共保体,并设定主承保人(共保人1)、共保人2及共保人3,共保人承诺中标后跟随主承保人(共保人1)的承保及理赔条件,提供承诺书,未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共保体的组成方法:评标委员会结合商务技术部分、价格部分的分值进行综合评估,将得分相加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责任份额确定规则 “共保体”(即中标人)数量为3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取排名前3的投标人组成共保体。
(3)由保险经纪人提供投保信息,投保人在收到发票单据后30天内将保险费统一由投保人支付给主承保人(共保人1),主承保人(共保人1)再根据份额将保费分摊给各共保人。
(4)预计本次人员险参保人数为9849人次。其中内勤人员2600人,外勤人员7249人,预计保费规模950万元/年;车险参保车辆预计332台,预计保费规模110万元/年,由中标的主承保人(共保人1)独家承接。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内勤人员最高投标限价(含税费率)0.045%、外勤人员最高投标限价(含税费率)0.130%。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其分公司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个或以上分公司参与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招标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招标。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不接受保险中介机构投标。
(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6)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7)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类型保险业绩合同:
1)2021年至今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案例;(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项目名称、投保金额、签订日期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如签订的合同没有具体金额的,请提供保单,保单需体现具体的投保金额,或者提供投标人内部系统能够证明投保金额的页面截图或者出具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等其他能证明投保金额材料,原件备查)
2)2021年至今雇主责任保险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案例;(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项目名称、投保金额、签订日期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如签订的合同没有具体金额的,请提供保单,保单需体现具体的投保金额,或者提供投标人内部系统能够证明投保金额的页面截图或者出具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等其他能证明投保金额材料,原件备查)
3)2021年至今安全责任保险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案例;(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项目名称、投保金额、签订日期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如签订的合同没有具体金额的,请提供保单,保单需体现具体的投保金额,或者提供投标人内部系统能够证明投保金额的页面截图或者出具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等其他能证明投保金额材料,原件备查)
4)2021年起至今签订的单个合同,100台及以上的单位车辆保险服务的案例。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项目名称、车辆台数、签订日期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如签订的合同没有具体台数的,请提供保单,保单需体现具体的车辆台数,或者提供投标人内部系统能够证明车辆台数的页面截图或者出具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等其他能证明台数的材料,原件备查。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除外);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9日(工作日),每日0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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