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庆市城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庆市观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观丰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0G
2.2招标项目名称:安庆市大观区老城区内涝治理项目沿江西路片区内涝治理、小洋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安庆市(皖河口)长江生态公园(一期)(EPC+O)
2.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大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安庆市大观区老城区内涝治理项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观发改 (2024)6号],《关于安庆市大观区长江(小洋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观发改(2024)47号];
2.5建设地点:安庆市大观区
2.6建设规模:沿江西路片区内涝治理:新建DN300~d1500排涝管网,管道总长度约12.2km,现状道路、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恢复,以及排涝明渠、生态驳岸调蓄水体及易涝点综合整治等工程。小洋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护岸15.2公里,生态沟渠14公里,垃圾清理1.6万吨,污水管网10.7公里,人工湿地0.3平方公里。安庆市(皖河口)长江生态公园项目位于皖河、长江和沿江西路围合区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网维护、河道保洁清淤、驳岸、服务设施、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品质提升以及运营开发。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2.7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19647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审查费396元,暂列金额977.62万元)(注: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运营费用已包含在最高限价中)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施工图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含水下淤泥高程的初测和终测)、专题方案(勘探、物探、洪评、环评、水保、能评、安评、地震、地质灾害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含编制费用)、施工图审查、设计技术服务(成果文件的评审、论证、报批报建)、施工阶段设计咨询等全部工作内容。
(2)项目建设,包括:外水外电、配合报批报建,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采购及保管,工程总承包施工,临时施工便道的障碍物及树木迁移、设备的采购及保管、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联合试运转,施工管理与协调、资料整理与移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并对项目合同期限内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3)本项目具体运营要求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9计划工期:(1)建设工期:300日历天;(2)运营期:自正式投入运营起5年。
2.10项目类别:EPC+O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下列①、②、③任一资质: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3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风景园林(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环境艺术等专业。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
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施工方: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设计方: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运营方:不超过1家运营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营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职责的企业均须提供)应具备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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