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张家港海力码头有限公司浦沙及海力2号码头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岸电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苏州港张家港港区冶金工业园作业区张家港海力码头有限公司浦沙及海力2号码头改扩建工程,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厂区内,本次建设内容为:建设1#7万吨级通用泊位(泊位长度约259米)。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左侧系缆墩起往右边长度约259米(63#排架~35#排架段)的泊位工程。包括系缆墩、钢联桥、变电所平台、码头幅面、3#、4#引桥,含该部分配套的轨道、电气、消防、给排水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2.2招标范围:(见下表)
序号 |
物资装备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岸电设备 (含安装及调试)) |
1批 |
2024.10 |
项目部施工现场 |
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岸电设备生产、安装及调试相关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6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7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招标人相关管理办法1.11给予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2日9:00时至2024年07月27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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