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坪山凤凰屯区域排涝工程已由水利部办公厅以办规计1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性资金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阡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石阡县坪山凤凰屯。 |
2.2、建设规模:设计排涝标准10年一遇,新建排涝沟1774m、新建排涝隧洞长456m。河道清淤0.65km岸坡整治0.34km。 |
2.3、设计服务期:1个月。 |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报告、概算、图集的编制工作; 完成招标技术方案、招标图设计等工作;完成施工图及技术方案编制等工作;完成工程初步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等相关服务工作 ;工程量清单、拦标价预算编制相关服务工作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9日17时00分至2024年07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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