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工程春明西路(运河东大街-兆善大街)道路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23】5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南起运河东大街,北至兆善大街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619米。、合同估算价3567(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290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道路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等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5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已完工的施工合同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方可于(计划于)2024-7-19 9:00:00至2024-7-24 9:00:00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本工程春明西路(运河东大街-兆善大街)道路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23】5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南起运河东大街,北至兆善大街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619米。、合同估算价3567(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290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道路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等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5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已完工的施工合同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方可于(计划于)2024-7-19 9:00:00至2024-7-24 9:00:00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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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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