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银医合作项目三期三阶段包件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华山医院财务云虚拟化建设的基础架构平台构建。为私有云环境提供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底层系统资源、网络资源等,提供财务模块系统的基础部署环境。并且具备灵活的可扩展性与较好的性能体验。
本期建设部署基于超融合虚拟化环境为基础的私有云平台。整体平台存储资源裸容量不少于300TB,内存资源裸容量不少于4TB,整体环境采用万兆网络环境部署。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书。
2.项目地址:上海市。
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不包含硬件类设备运行90天内无故障)。
4.服务要求: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服务。
5.质保期:硬件提供不少于5年质保期。
6. 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00万元。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银医合作项目三期三阶段包件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银医合作项目三期三阶段包件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款;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投标人须承诺:(1)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以上内容1、2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公章,3、4、5、6、7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00:00到2024年07月25日 16:00:00,每日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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