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YJT
项目名称:寿宁客货邮融合分拣中心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728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3538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最高限价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寿宁客货邮融合分拣中心一期项目 |
否 |
1(项) |
843538.52 |
843538.52 |
8435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60 ) 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项目负责人 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附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B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至 2024年07月24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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