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地下水监测能力提升工程(第1标段)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地下水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出资比例(%):100,项目法人为甘肃省水文站,招标人为甘肃省水文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境内。
2.2计划工期: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2.3项目概述:新建省级地下水自动监测井10眼,并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其中酒泉市玉门市新建监测井4眼、武威市古浪县新建监测井3眼、张掖市临泽县新建监测井1眼、张掖市民乐县新建监测井1眼、白银市平川区新建监测井1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及设备购置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资质(业务范围: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7月-2024年7月)有3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招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招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信用信息: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并装入投标文件);其他人员:投标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7月18日18时至2024年07月23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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