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第二批)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程地点:长春市
最高限价:3290897.66元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2.4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 2024年7月24日,每天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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