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项目名称:休宁政通公司2024-2026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 每年保险费约35万元,两年约70万元 最高限价: 每年保险费约35万元,两年约70万元 采购需求:休宁政通公司2024-2026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约80辆车,选择不超过2家保险单位。服务期限为2年。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项目周期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供应商被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供应商需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至磋商响应文件中)。2、有效投标人少于4家,本项目流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 月26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供应商被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供应商需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至磋商响应文件中)。2、有效投标人少于4家,本项目流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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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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