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鹃湖人才公园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文旅创意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州路南侧、江南大道北侧、宗海路西侧、阆声路东侧;
2.2建设规模:鹃湖人才公园提升改造项目(二期),主要包括人才景墙改造约60m,新建雕塑2座,新建非遗坊6座。(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鹃湖人才公园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76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对应的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5日10:00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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