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牙胡梯田农旅融合项目(二期)已由以五指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牙胡梯田农旅融合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五审批〔2024)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五指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牙胡梯田农旅融合项目(二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牙胡梯田农旅融合项目(二期):
2.1 建设地点: 五指山市毛阳镇牙胡村委会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牙胡梯田农旅融合项目(二期),位于五指山市毛阳镇牙胡村委会 。项目建设建筑占地面积353.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8.93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047.78平方米);其中本次拟建建筑面积349.9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9.61平方米,原有建筑改造建筑面积718.95平方米,其中每层均为239.65平方米,共有地上三层建筑,本次设计改造原主体承重结构均不变,在不影响承重安全的前提下将原有内隔墙及功能等做了改造。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强电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环境提升工程、生态提升工程、室外照明工程、软装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10818839.63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牙胡梯田农旅融合项目(二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 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含本数);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 )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牙胡梯田农旅融合项目(二期):
4.1 请于 2024年07月15日1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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