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 |||||||||||||
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备案。以台发改审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台安县八角台街道李坊村,现生活垃圾填埋场内西侧。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新建填埋区一座,固化飞灰设计规模3600t/a,固化飞灰密度按1.35t/m3进行考虑,设计库容7.53万m3,服务年限28年,渗沥液调节池一座、有效容积1500m3。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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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8月20日 开工至 2025年02月2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除外)。(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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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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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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