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ST-2024CS-********.项目名称###市咸安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 两庭” 建设(修缮、土建)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03元5.最高限价:********.03元6.采购需求:2024年度“两庭”建设(修缮、土建)采购项目1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7.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8.质量要求:合格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无在建工程);五大员具有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和安全员等岗位证书;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下同)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的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将被取消中标权利;(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两年期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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