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北区城市排水砼管更新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投〔2024〕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江北农场至茅溪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按照排水流域分为唐家桥片区;江北农场、盘溪、猫儿石片区;相国寺、三洞桥、溉澜溪、茅溪片区;共计三个标段。更新改造排水管道总长21.172km,其中雨水管道3.97km,以及影响排水的其他管道17.202km。项目建设采取开挖改造混凝土排水管道约0.128km;CIPP整体修复管道长度约7.516km;内衬钢套管后CIPP修复管道长度约13.528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7179.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125.63万元
2.4 招标范围:项目三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安装、钢套管+CIPP水翻转修复、CIFP水翻转修复、加井修复、管道清淤、现状检查井盖板及井筒破除与恢复、支护开挖、沥青路面破除及恢复、现状管线保护、井拆除与恢复、检查井防渗、土石方、交通组织转换、雨水收集综合处置措施等所有工作内容。对本次实施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以及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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