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1.3中标人分别与招标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及招标人代管的成都成环新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需采购6019吨氨水(有效质量浓度≥20%),其中包含万兴一厂2880吨、万兴二厂3000吨、成环新益公司139吨,招标控制总价为3707704.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计划供货期:预计供货期为2024年8月10日至2025年8月9日;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甲方采购订单通知为准。
(1)万兴一厂: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万兴场社区2组118号;
(2)万兴二厂: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松桥村10组88号;
(3)成环新益公司:成环新益公司医疗废物处置厂(龙泉驿区洛带镇松桥村 长安静脉产业园内)。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3.1.2须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当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氨溶液);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应包含氨溶液),及所代理生产厂(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氨溶液);
3.1.3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连续12个月累计供货量不低于3000吨的氨水供货业绩(可为多个合同累计供货量);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
(1)接受代理商投标,不要求提供授权。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3.2.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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