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宁津县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监理项目
3.项目地点:(请登录)
4.项目规模:主要为惠宁湖水库及大柳水库水源保护地防护措施,具体施工位置以实际现场踏勘为准。项目总投资约1070万元。
5.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
二、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包号 |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控制价 |
一 |
宁津县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监理项目 |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在“信用中国”网 “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不高于建安工程费的1.1%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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