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舒城县河棚河庐镇段防洪治理二期工程勘察(测)设计 已由 安徽省水利厅 以 《关于印发安徽省张家店河等14条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审查意见的通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舒城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舒城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舒城县河棚河庐镇段防洪治理二期工程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舒城县河棚河庐镇段防洪标准,增加其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河道治理长度约6km,防洪治理标准:村庄段10年一遇,本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道疏浚长约3km、新建河道护岸长3.54km及相关配套建筑物工程等设计。工程投资估算约450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为135万元。
2.2 设计规模:设计费用报价按费率报价,上限值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费的100%,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500万元,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设计周期:50天。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提交初设及概算和相关附件,初设批准之日起20天内提交完整施工图,服务期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2.4 招标范围: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答疑、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跟踪服务。还应包括后续服务内容:初步设计文件的上报和审查期间、招标施工期间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以上所需要的成果文件图表提供 Excel 版本、文字提供 Word 版本、图纸提供 CAD 版本)。服务期限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河道整治与城市防洪)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
地质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工程总投资2200万元及以上(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为准)或合同额(指设计费用)67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综合治理(或河道治理或河道整治或河道防洪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4)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岗位人员须由联合体各方自行拟派;联合体各方的企业业绩、企业奖项可以共享。
(4)由联合体牵头方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中相关事宜。
(5)独立投标的不得再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分别与不同的企业分别签署协议组成不同的联合体投标即只能组成一次。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方式:(请登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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