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通州区2024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原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经通行审投审〔202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办事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招标人)为南通浩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区财政资金及政府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通州区金沙街道佳苑东区、佳苑西区,金新街道万达花苑、沁园新村、东一区、新怡花园、新亚小区、建工小区、华德大唐花苑、华山五期。
2.2建设规模:拟改造金沙街道拟改造的佳苑东区、佳苑西区,金新街道万达花苑、沁园新村、东一区、新怡花园、新亚小区、建工小区、华德大唐花苑、华山五期共10个小区。
2.3招标范围:小区房屋进行维修尖顶屋面并防渗处理,对外墙立面出新,整修落水管道,楼道出新,对小区主干道黑色化,增设汽车、电动车停车位,新建小区健身设施,对小区物管用房进行改造,实施雨污分流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工期要求:1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本项目要求最迟2024年12月31日前竣工。
2.5投资估算价:约8849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使用最新版本);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 年 7 月 30 日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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