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哈尔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监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察哈尔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察哈尔烈士陵园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察哈尔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林园路38号建设规模:室外工程:1.漫步园及杏梅园园路改造工程。2.入口喷泉修缮工程。3.牌楼西侧花池挡墙新建。4.牌楼西侧园路改造工程。5.现有牌楼修缮工程。6.办公区北侧硬化铺装工程。7.新建国旗台一座。8.革命烈士纪念馆北侧硬化铺装工程。9.烈士塔四周硬化改造工程。10.新建防腐木廊架一座。11.健身区北侧园路改造工程。12.挡墙改造工程。13.铁艺栅栏修缮。14.围墙新建工程。15.新建LED展示屏一座。16.新建门禁系统一套。17.现有绿化改造提升工程。18.现有雨水管网改造工程。19.供热二次管网改造。20.烈士塔前影壁改造。建筑改造及新建:1.对革命烈士纪念馆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室外屋顶防水、保温改造工程,屋顶琉璃瓦更换工程,屋顶铝扣板更换工程,室内地面修缮工程,空调系统改造工程,供热设施改造工程。2.烈士纪念塔顶部维修工程包括防水改造工程,琉璃瓦更换工程。监理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及保修阶段完毕为止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2.2 招标范围: 对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及后续服务管理以及与工程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提供相关备案材料或其它能够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的证明材料;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2023年度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7月1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时间: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9 09:00:00至2024-07-14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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