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电爱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中电爱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CECOM-2
2.3 采购类型:货物
2.4 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电池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
数量 |
单位 |
1 |
1.5吨步行电动助力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70-80AH或48V/20AH 锂电池 |
3 |
台 |
2 |
2吨站驾电动托盘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210-270AH 铅酸电池 |
3 |
台 |
3 |
2吨站驾电动堆高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210-270AH 铅酸电池 |
4 |
台 |
4 |
1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240-300AH 锂电池+快充 |
1 |
台 |
5 |
3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80V/320-350AH(3台)、420-480AH(1台) 锂电池+快充 |
4 |
台 |
6 |
3.5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80V/320-350AH(1台)、420-480AH(5台) 锂电池+快充 |
6 |
台 |
7 |
3.8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80V/420-480AH 锂电池+快充 |
1 |
台 |
合计 |
22台 |
|||
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含税) |
¥2,800,000.00 |
2.5 交货期: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2.6 交货地点:(请登录)
3.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应为原厂或具有原厂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代理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10)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的铅酸电池及锂电池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12)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前五年内)提供锂电池叉车车辆的应用案例。
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其他要求:须在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投标。
4.1 招标文件按项目领购,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