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4) 一、 招标条件 甘肃华电武威民勤330kV升压站及150MW300MWh储能项目150MW300MWh储能设施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武威华电福新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红砂岗镇 2.2 项目规模:150MW/300MWh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3.总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EMS(能量管理系统)、PCS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200MWh及以上储能设施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08 16:43到2024-07-15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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