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屯南经开区南区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投资发15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屯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屯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新建道路4894米,红线宽为24-30米;供水管网47325米,管径DN200-DN600;排水管网1260米,管径d300-d800;中水管网4760米,管径DN200-DN400;10千伏电缆21742米;新建750m³/d净水厂一座、4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10万立方米中水池一座,及其各专项配套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10004002240405001001 |
屯南经开区南区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供水工程一标段(EPC) |
供水管网k19+433.115至k5+600双管敷设,管径DN600的K9级球墨铸铁管长度27666.23m及阀门、钢筋砼井及配套自动化控制阀件等为本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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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人员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施工负责人(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3)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4)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09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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