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500kV安全稳定专题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开展昌江核电二期机组接入电网后的安全稳定专题研究工作,进行现状分析与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稳定控制措施,保障电网和电厂安全稳定运行。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500kV安全稳定专题研究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服 务 期: 计划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委托项目具体工作。
2.6 招标范围:开展昌江核电二期机组接入电网后的安全稳定专题研究工作,进行现状分析与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稳定控制措施,保障电网和电厂安全稳定运行。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有关500kV及以上电网或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电厂安全稳定专题分析服务的相关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止。
获取方式:(请登录)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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