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南丹山口200MW风电集电线路1标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现已进驻现场并开始施工,建设资金已落实。
1.2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南丹山口200MW风电集电线路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用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1.3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南丹山口200MW风电集电线路1标项目经理部概况:新建广西华电河池南丹200MW风电项目集电线路Ⅰ标项目涉及芒场镇,城关镇,里湖乡,山口林场。全线采用35KV集电线路,分为A、B、C、D共计4回集电线路,每回分别连接3-6台风机,线路采用单、双回架空及直埋电缆敷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架设,起点为ABN1,CDN1,终点为AN29、BN23、CN85、DN72,集电线路总长度53.385km,其中架空集电线路长度为42.273km,地埋电缆长度为11.112km,塔基137基,其中双回塔73座,单回塔64座。
2.2 招标内容:
招标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1.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方相关要求。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销售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具备煤矸石生产资质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1.4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方施工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22至2023年至少一份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近一年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勒令停产等通知通报,无质量投诉等情况。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3份近三年内大中型市政、房地产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两个及以上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出具的履约证明(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2 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2.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2.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3.2.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3.2.7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2.8因质量原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原铁道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
3.2.9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2.10投标人未被中国铁建列入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 7月 6 日至2024年7月11日,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23: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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