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津储备库氮气储粮(含智能充氮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粮管【2023】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储备粮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储备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津储备库氮气储粮(含智能充氮升级改造)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江津区储备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涉及仓间43个仓容13.4万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氮气储粮设施升级改造智能充氨系统升级改造,以及仓体气密性改造。其中,氮气储粮设施升级改造主要包含新增氮气机房、新增制氮机组、敷设场区氮气管网、以及增加变压器及线缆等;智能充氮系统升级改造主要包含智能控制系统、检测一体柜、强排风机、阀门、检测探头仓内氮气管道以及粮面气膜的升级改造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724.65574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涉及仓间43个仓容13.4万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氮气储粮设施升级改造智能充氨系统升级改造,以及仓体气密性改造。其中,氮气储粮设施升级改造主要包含新增氮气机房、新增制氮机组、敷设场区氮气管网、以及增加变压器及线缆等;智能充氮系统升级改造主要包含智能控制系统、检测一体柜、强排风机、阀门、检测探头仓内氮气管道以及粮面气膜的升级改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交货地点:江津区储备库,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15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至少包含对制氮机组的授权;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6 10: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