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磋商项目概况: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与要求 |
报价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2024年公司债券发行选定券商服务项目 |
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详见采购内容与要求 |
供应商应以费率报价,项目承销费率报价区间为0.09%(含)/年-0.14%(含)/年,超过报价区间的响应无效。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全部完成为止。在服务期内,招标人按实际发行金额、期限及年化承销费率一次性支付承销费。 |
注:1.报价须包含供应商为本次公司债券登记备案、募集、发行而收取的全部承销费以及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包含债券发行后存续期内)的全部印刷、路演、文书代理费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支出,不包括法律、审计、评级费用、担保费用。
2.中标人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增加联席主承销商,如需增加联席主承销商需经采购人同意。
五、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全部完成为止。在服务期内,招标人按实际发行金额、期限及年化承销费率一次性支付承销费。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衢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⑹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5.特定条件:具备较丰富的经验且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则提交总公司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