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南岸河堤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河南岸河堤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能源金贸审服准【2023】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办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区渭河南岸。
2.2工程规模:道路红线宽35m,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 2.1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全部内容。
2.4项目投资总额:约4731.8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329.52万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项目名称:渭河南岸河堤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证书;
(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渭河南岸河堤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河南岸河堤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能源金贸审服准【2023】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办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旸昀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区渭河南岸。
2.2工程规模:道路红线宽35m,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 2.1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全部内容。
2.4项目投资总额:约4731.8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329.52万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项目名称:渭河南岸河堤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证书;
(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需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需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6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两家,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且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年07月04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9日00时00分下载获取电子版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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