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一高炉矿焦槽除尘系统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对华菱湘钢一高炉矿焦槽除尘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
2.2招标范围:
主要改造内容:对一高炉现有矿焦槽除尘设施、风机电机、输灰设备、支架及管道等部分内容进行拆除,并利用(含改造)现有设备安装平台建设新的除尘设备,本招标范围包括新建矿焦槽除尘器本体、风机(含电机)、输灰系统、电气及控制系统、仪表、阀门、膨胀节、连接管道、烟囱平台、配套土建改造等内容。详见附件1《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一高炉矿焦槽除尘系统改造EPC总承包技术规格书
计划工期:预中标后算起,总工期115天(其中高炉停炉后55天内完成项目)。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建设地点:湘钢厂区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依法成立,具有合法营业执照
3.1.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1.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方在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至少有一项独立承担、已正常投运的国内炼铁区域布袋除尘、处理风量600000Nm3/h及以上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要提供已投EPC合同相关内容扫描件,已投EPC合同建安费、设备费、设计费发票扫描件,投运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投标不被接受。
说明:业绩文件请提供能被评委明确确认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对于投标单位提供的模糊业绩等不能被评委明确确认的业绩,评标委可以不认可该项业绩或者不接受其投标,
详细报价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以便于评委准确评判,对于投标单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报价,评标委可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或者不接受其投标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②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2日10时00分到2024年7月8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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