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月牙湖轨道衡大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哈尔滨铁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月牙湖轨道衡大修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需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须具备本大修项目同型号轨道衡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本大修项目同型号轨道衡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企业的授权书;
(8)轨道衡大修后,须取得国家轨道衡计量站颁发的轨道衡检定合格证书;
(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招标内容:详见附表1。
附表1: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哈尔滨铁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月牙湖轨道衡大修项目
包件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施工地点 |
计划 工期 |
主要内容 |
最高限价(含税价)(元) |
A01 |
月牙湖轨道衡 大修项目 |
ZGU-100-BDG |
项 |
1 |
月牙湖站 |
1个月 |
轨道衡大修 |
181000.00 |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7月2日16:00至2024年7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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