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东营科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刁口项目200MW光伏场区东侧1-8号地块集电线路及试验调试施工。
3、项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
4、招标内容:集电线路安装及试验调试项目相关内容,详见图纸及投标报价表。
5、质量标准及质保期: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质保期一年。
6、计划工期:2024年7月15日-2024年8月10日,实际施工过程中需满足工程整体工期要求且符合监理及建设单位对工期的要求。
7、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单位。施工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施工能力调整施工任务,结算时根据约定计量规则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无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与招标人合作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能参加投标。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不属于失信执行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等系统查询,投标报名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别在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受到处罚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5、开标前招标人会按以上条件对投标方进行查询,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投标。
三、报价方式及说明
1、报价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单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除招标人提供资源之外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小型机具使用费、机械费、卸车及场内倒运费、措施费、安全生产费、环保文明施工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检验、试验调试、成品保护、配合检查验收以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2、投标方不得私自改动报价单中的工程量,投标方私自改动报价单内容进行报价的按废标处理;若投标方所报单价合计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3、以综合单价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若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合计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4、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在保证总中标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中标方不合理的清单单价进行合理调整。
四、付款方式及开标说明
1、付款方式:招标人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施工数量进行中期挂账,次月付至上月挂账额的80%;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累计挂账额的90%;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前,付款比例最高不超过投标方完成工作量的90%。工程审计结算完成90日内付至结算审计值的95%;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壹年后30日内无息付清余款,如缓付工程款时不计利息。
2、结算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最终结算,结算工程量不得超出甲方与建设单位的计量数量。结算资料经甲方项目部、成本部审核,并由甲方审计部门出具决算报告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3、开标程序:采取两轮报价一轮谈判的方式进行,第一轮报价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淘汰一定数量的投标单位(具体淘汰数量,根据投标单位数量由招标人开标前现场公开宣读),被淘汰的单位不得进入第二轮报价;进入第二轮报价的单位,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本单位第一轮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第二轮报价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再淘汰一定比例或者数量的投标单位;被淘汰的单位不得进入最终谈判。
4、招标人设有招标限价,招标限价作为招标人评标定标的依据,高于招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招标限价不公开。
5、招标人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投标方负责自行勘察现场,招标人可以安排项目人员陪同。
6、定标方式:合理低价中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以投标方综合实力确定。
只要投标方参与投标,即被默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
1、为保证本次招标秩序和诚信,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六、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8日 8: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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