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中路乡咱利村中药材专用运输便道建设项目28d46ec5-63db-419c-9584-f7114f016ba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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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28d46ec5-63db-419c-9584-f7114f016ba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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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新建5条单轨道运输线路总长为15.7km,其中:(1)新建耍叶单组车路到啊扎子图独木香地单轨线路长2500m有效解决800亩木香运输;(2)新建耍叶单组车路到啊迟以独木香地单轨线路长3200m有效解决900亩木香运输;(3)新建水把洛组车路到迟规米底木香地单轨线路长3500m有效解决1000亩木香运输;(4)新建叶迟底组车路到那思那米底木香地单轨线路长3700m有效解1200亩木香运输;(5)新建水把洛新村车路到施谷里组啊你当地木香地单轨线路长2800m有效解1000亩木香运输。28d46ec5-63db-419c-9584-f7114f016ba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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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维西县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7-03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请登录) |
备注: |
无 |
标段编号: |
GC5 |
标段名称: |
中路乡咱利村中药材专用运输便道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7-09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23 09:00 |
开标地点: |
维西县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96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新建5条单轨道运输线路总长为15.7km,其中:(1)新建耍叶单组车路到啊扎子图独木香地单轨线路长2500m有效解决800亩木香运输;(2)新建耍叶单组车路到啊迟以独木香地单轨线路长3200m有效解决900亩木香运输;(3)新建水把洛组车路到迟规米底木香地单轨线路长3500m有效解决1000亩木香运输;(4)新建叶迟底组车路到那思那米底木香地单轨线路长3700m有效解决1200亩木香运输;(5)新建水把洛新村车路到施谷里组啊你当地木香地单轨线路长2800m有效解决1000亩木香运输。建设地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中路乡咱利村。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具备经考核合格的安全员B证,未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项目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的任意时间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最终查询结果根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2)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未发生过施工责任事故(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3)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本项目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的任意时间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最终查询结果根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4)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5)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投标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情况进行评审。对3年内发生拖欠工资案件或因拖欠工资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按情节严重程度在评审时予以扣分;若中标的,发现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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