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公司还建换热站(北大肿瘤医院)项目工程设计
2.招标内容:
建设换热站1座,建筑面积430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376平方米,地上面积54平方米;新建换热设备1套及配套设施;新建一次供热管网660m,新建二次供热管网1100m。
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设计的其他内容;合同估算价21.33万元。
3.工程合同价:约711万元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历天(实际服务期合同中约定)。
5.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学苑西街以北,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内蒙古医院新建二期地块。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设计深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旧资质证书到期且所在地区未开始新资质证书换取工作的,提供所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的旧资质证书仍有效的公告或通知截图。
5.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于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9日17:00止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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