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标段)名称: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长安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建设资金来自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投资金额:8634442.7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周边道路改造工程包括-东江南北路、景观路、锦祥路。其中东江南北路总长约902.194米(其中东江北路长450.577米,东江南路长451.617米)、景观路长约430.542米、锦祥路长约341.809米。道路路面原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现加铺沥青罩面,新建道路标线等,改造总面积约22850.93平方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建安费约864万元。
招标内容: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2.交通工程、3.园建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8187428.94元
保证金金额:160000元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一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或纸质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等相关信息及旧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或旧版注册编号等相关信息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3日08:30:00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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