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来凤县城区书院路及人民路(盐街)市政设施改造项目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2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凤县翔凤镇书院路及人民路(盐街)
建设规模:盐街长406.2m,书院路长一路长215.5m,书院路二路长231.8m,短链23.4m,主要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照明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盐街长406.2m,书院路长一路长215.5m,书院路二路长231.8m,短链23.4m,主要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照明工程等。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1
合同估算价:10422077.76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具有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同时提供企业为项目班子成员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作出书面承诺)。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作出书面承诺)。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视为有效)。(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3.1.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1.6根据相关精神,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等同于小微企业)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如同时参加,在开标时将同时被拒绝。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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