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海经开区临港循环经济开发提档升级工程-宁海湾大道配套工程设计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330226-04-01-476724,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2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宁海县强蛟镇,改造范围西起临港公路,东至振兴街,全长约2100m,标准宽32m,按主线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行车速度为主线40km/h。同步改造给排水管道,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等附属设施。具体设计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路灯、绿化等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海县强蛟镇。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施工阶段指导与服务工作等。 2.3服务期限:总周期 9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4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2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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