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国重昌平基地(清华科学城)项目(一期、二期)电梯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华国重昌平基地(清华科学城)项目(一期、二期)电梯工程,已由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京昌经信局备〔2023〕27号)),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北京华弘玻璃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北京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路鹏达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标联合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电梯设备的运输、供货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为完成电梯工程并保证正常投入使用与之相关的一切内容。共25部,其中23部无机房客梯(额定载重量2000kg,额定速度1m/s),1部货梯(额定载重量2500kg,额定速度1m/s),1部杂物梯(厨污垃圾使用额定载重量1000kg,额定速度1m/s)。
招标暂估金额:4038200(元人民币)
其它说明:无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1.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制造商■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旧)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及以上(新);无机房货梯B级(含)及以上(旧)或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不分等级(新);杂物电梯C级(旧)或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不分等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及杂物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旧)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及以上(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不分级(新);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不分级(新)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含)电梯项目的供货及安装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旧)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及以上(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不分级(新);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不分级(新);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含)电梯项目的供货及安装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其他要求:/。4.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5.其他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无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4-07-03 09:00:00-2024-07-08 09:00:00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5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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