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棚户区改造长清公路西地块回迁房建设项目(电力配套设施工程)
1.2计划工期:2024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31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1.3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1.4建设规模:长春市双阳区棚户区改造长清公路西地块回迁房建设项目(电力配套设施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5项目预算:796.819496万元。
1.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应同时包含“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承修类五级或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2.3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8:00时至下午16:00时。
3.2.获取方式:(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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