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
招商致远资本高级管理人员、投资经理等离任审计服务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G110 |
采购范围及内容: |
1、采购范围:采购人拟聘请一家中介机构(供应商)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投资经理进行离任审计/审查服务。详细项目需求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届满前,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评价合格,双方无异议且需求范围、费用标准不变,经双方书面确认,合同服务期可延期一年,延续次数最多不超过四次。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必须为经相关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分所、成员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2、供应商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按报价截止日倒推)须具有至少1个同类案例(企业高管离任审计或投资经理离任审计)相关经验,提供案例简介、案例合同关键页(首页、签字盖章页、约定审计范围内容页、签订日期页等)或可以证明上述要素的客观资料。3、供应商近3年(按报价截止日倒推)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执业记录良好,需提供承诺书。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b.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c.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d.被招商局集团或招商证券或采购人列入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期的;5、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a.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c.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6、如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与其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只接受该会计师事务所总所的响应文件,其分所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如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总所管理下的两家或多家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只接受在交易平台最终上传响应文件时间最早的分所响应文件,其余分所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7、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
不要求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4-07-09 10:00:00 |
回复截止时间: |
2024-07-10 10:00: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7-10 11:00:00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4-07-10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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