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1 |
新仓镇集镇生活污水设施标准化运维服务项目 |
1 |
项 |
200万元 |
200万元 |
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及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费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含分公司)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划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依法获取方式等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17:00 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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