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城乡生活垃圾专用压缩箱体设备及配套特种车辆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松滋市城乡生活垃圾专用压缩箱体设备及配套特种车辆维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并于2024年07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87-2024-00676
2.项目编号: HBXC-2024-18
3.项目名称: 松滋市城乡生活垃圾专用压缩箱体设备及配套特种车辆维修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77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477万元
7.采购需求:采购一批专用压缩设备配件、特种车配件及车辆维修服务(详见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维修部分180天内全部完成;配件30天内全部供货,质保期3个月。
9.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本项目允许配件代理商(或制造商)和维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牵头人为配件代理商(或制造商),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标的属于:配件属于工业,维修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6%。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二类维 修(大型货车、电动汽车)及以上机动车维修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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