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Z
项目名称:海口市人民医院院海甸总院污水处理站购买水质在线监控系统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910,000
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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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本身 | ¥2,910,000.00 | ¥2,910,000.00 |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为期三年的运管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时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人、股东等高管人员相关资料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07-01 00:00:00至2024-07-06 00:00:00,每天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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