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05361.64元。其中:第一包:832739.1元;第二包:372622.54元。
采购需求:安汾卫生院、下善卫生院、谭坪卫生院、南崖卫生院、云丘山卫生服务站等五个卫生院、卫生服务站的污水处理配套用房施工及污水处理配套设备采购。
本次采购共设两个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只可对其中一个包提交响应文件。
第一包:乡宁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及标准化建设项目(污水处理配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32739.1元
采购内容:安汾卫生院、下善卫生院、谭坪卫生院、南崖卫生院、云丘山卫生服务站等五个卫生院、卫生服务站的污水处理配套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安汾卫生院、下善卫生院、谭坪卫生院、南崖卫生院、云丘山卫生服务站等五个卫生院、卫生服务站。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本采购包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第二包:乡宁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及标准化建设项目(污水处理配套用房施工)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72622.54元
采购内容:安汾卫生院、下善卫生院、谭坪卫生院、南崖卫生院、云丘山卫生服务站等五个卫生院、卫生服务站的污水处理配套用房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地点:安汾卫生院、下善卫生院、谭坪卫生院、南崖卫生院、云丘山卫生服务站等五个卫生院、卫生服务站。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本采购包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无。
第二包: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只可对其中一个包提出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7日,每天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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