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凤阳县临淮关镇清淮名居、春景园安置小区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3.预算金额:1590000元
4.最高限价:1430357.70元
5.采购需求:凤阳县临淮关镇清淮名居、春景园安置小区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地点:清淮名居安置小区、春景园安置小区,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照明灯具采购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场设备更换(含消防广播及消防电话)、火灾报警控制器更换(含外控电源、消防广播主机、消防电话主机等)、防火卷帘控制柜更换,电机检修等、机械排烟系统检修(含风机、控制柜及配电柜)、消防管道及配套阀门采购安装、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调试(包括但不限于水泵控制柜、双电源转换柜及机械应急启动柜更换、消防水泵及喷淋水泵维修、水泵房阀门更换等)、土方挖填、地面破除及恢复等工作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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