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项目地点:南通创新区及拓展区内。
3、资金来源:自筹。
4、年度预估工作量:约20万元。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本次预选招标共一个标段,选择一名预选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凡由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负责实施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接受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委托,分别签订各单项工程的合同(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如中标人经考核达不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
2、招标内容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水利部令第24号修正)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牵头组织专家审查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招标人委托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所需的所有申报资料,负责申报工作,保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评审,取得行政许可决定。
(2)水土保持监测:对招标人委托项目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含季报、年报);按照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并取得有关备案函。
3、工期要求:招标人资料提供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方案评审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4、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或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须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及项目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等材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请登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4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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