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江苏洋井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咨询服务
1.2项目编号: XW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洋井码头公司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咨询和评价服务事项,详见任务书;;
2.3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控制价:17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期望值(采购人期望值=控制价*95%=16.15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采购人期望值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应取得主管机关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资质证书;
3.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23年11月-2024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提供至少一项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咨询服务类似业绩;
注:1)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原件扫描件;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出合同委托单位、时间、服务内容等磋商文件所需要的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若不能反映磋商文件所需的内容,则需补充提供委托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7月7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