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亚某部房屋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亚市某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对三亚某部房屋进行改造,包含学院路房屋改造、南山房屋改造、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
2.5招标控制价:2999743.83元(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此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质量标准,并通过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7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法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要求的网站截图信息以及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国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t.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
3.6报价方应遵守国家、军队有关涉密要求(需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投标人需承诺无负面清单中的行为(需负面清单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8本项目不得分包、挂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6月 28 日 08:30 时至 2024年 7 月 4日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7 月 18 日0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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